班级奖惩制度
2013-02-25 14:01  

1.评优、评先依据《大庆师范学院学生手册》进行评选。  

2.在校为班级争得荣誉或在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体,将推荐学院予以表彰或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4.因个人原因使班级受到院级以上(包括院级)通报批评的个人或团队,取消其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5.凡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先助学金及参选资格。  

6.班会无故缺席三次以上的同学,将予以批评,并影响其本学期考核成绩。请假的同学需出请假条及相关证明,经班主任和辅导员批准方可请假。  

7.对有重大错误,影响班级荣誉的同学可考虑取消其奖、助学金等各项资格。  

8.每周由班长对课堂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对是否旷课、迟到的同学将做记录并作为期末评优参考。  

9.课堂和会议上应把自己的手机调成振动或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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