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育实习(专业实习)管理细则
2012-07-30 20:46  

教育实习(专业实习)是检验学生知识水平和培养学生从事教学能力,从事社会服务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提高学生自我锻炼,自我管理的能力,使学生就业前与用人单位有更多的双向交流机会。根据学校教育实习管理细则,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教育实习专业实习的管理,保证教育实习(专业实习)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实习过程的管理  

1.成立院实习领导小组,由院主管教学副主任任组长,制定实习计划,并安排好分散与集中实习领导的分工,明确各自的职责。  

2.实习带队辅导教师应积极配合院领导做好实习计划报告的制定,确定集中与分散实习生名单,实习点人数,安排指定班干部负责并办理实习经费的领取。  

3.学生在实习前按照教务处的通知由各班统一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领取实习介绍信和各种实习材料。分散实习的学生自己联院好实习单位,并将介绍信回执交院保存。带队辅导教师应详细统计实习生的有关实习材料数据,交到院教学秘书存档,并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4.由院实习领导小组负责在实习前组织召开实习动员大会,让学生了解实习的任务、内容以及实习过程中注意的问题。实习期间应主动与实习单位取得联院,及时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  

5.实习期间带队教师应保持与分散实习生的经常联院,及时协调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关心他们的教学工作情况,定期向主管实习工作的领导汇报。实习结束后,由带队教师负责整理好实习生的各项实习材料,按照规定认真做好实习成绩的评定,并将实习成绩和实习总结交院教学秘书存档并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二、实习内容  

根据《大庆师范学院教育实习工作手册》,实习生要完成如下任务:  

1.了解实习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情况;学科教研组活动情况;班主任工作情况;实习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工作情况。并认真做好笔记接受院检查。  

2.听指导教师教学观摩课不少于6节,并做好听课记录。  

3.课堂教学任务按《大庆师范学院教育实习工作手册》的要求完成。  

4.承担不少于一星期的班主任工作,做好班主任活动情况记录。  

5.开展教育调查,并完成一篇教育调查报告(1500-2000字)。  

6.完成一篇教育实习的个人总结(2000字左右)。  

7.非师范专业学生实习期间应了解专业设计公司、企业、用人单位岗位要求,积极发挥专业特长,努力学习新技能,适应实习环境及市场的需求。  

8.结合所学专业开展市场调查,并完成市场调查报告(1500-2000字)。  

三、实习成绩的评定  

1.实习学校评定的成绩由实习学校评定后随实习生带回,非师范生的业绩评价需见习单位盖章证明。  

2.实习成绩的评定方法为:实习试讲的成绩占20%,实习学校的成绩占40%,实习结束后,分散实习的学生进行分组汇报讲课,汇报讲课的成绩占35%(参加集中实习,则可以不做汇报讲课,成绩由带队教师在实习期间的听课成绩代替),教育调查报告的成绩占5%,按照总成绩的排序取各班的前25%实习成绩评为优秀,前15%评为“优秀实习生”。  

3.专业实习生(非师)的成绩评定方法为:设计项目(或参与设计的业绩)成绩占50%,见习单位评价占30%,市场调查报告占20%,按照总成绩的排序取25%,见习成绩评为优秀,前15%评为“优秀实习生”。  

4.带队辅导教师应在实习结束后半个月内将实习成绩上交院教学秘书,并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四、注意事项  

1.实习生要严格遵守实习学校的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要尊重实习学校领导和老师,虚心听取指导教师的意见。  

2.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若病假要有医生证明,并向实习学校负责人(若参加集中实习则由带队教师)请假;事假还需要向院主管实习领导请假。未经同意擅自不参加实习者,一律按旷课处理,不计实习学分,重新参加实习。  

3.未经实习学校领导签字同意,实习生不得擅自组织班级校外活动。  

4.实习期间向实习学校借有关的资料和财物,应严格按照实习学校的手续办理,实习结束后要按时归还。  

5.严禁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下江河湖海游泳,以防止发生意外事故;要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不酗酒、赌博、打架,实习期间,学生因违犯法规造成的国家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应由学生及家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6.要注意饮食卫生,不要到不卫生摊位就餐。  

7.实习期间,实习生要为人师表,要加强自身的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塑造当代大学生的良好形象,维护学院的荣誉。要注意搞好和实习学校的关院,为学院今后实习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8.集中与分散的专业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各项要求均按以上规定借鉴,实习生如违反以上规定,本院将按学院有关规章制度上报处理意见。  

六、实习经费安排  

实习经费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在专项经费中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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